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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闻|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
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时间:2023年08月30日

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


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、落实《“十四五”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》相关要求,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》,部署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工作。

《通知》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,突出国家所需和城市所长,按照服务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、强化跨域跨界辐射带动、促进现代流通发展等三个维度布局流通支点城市。综合考虑城市资源禀赋、发展基础、比较优势、未来潜力,将102个城市纳入布局建设范围,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流通支点城市将按综合型、复合型、功能型分类推进建设,城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作用部署推进,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,增强辐射带动作用。

布局建设流通支点城市有利于更好发挥相关城市流通发展基础好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,从“大流通”高度推动商流、物流、信息流、资金流融合发展,促进生产消费紧密衔接,加快形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,更好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。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流通支点城市建设,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、跨行业、跨区域问题,组织开展效果评估,宣传推广典型经验,以流通支点城市推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。

一、建设目标

到2025年,流通支点城市在提高流通效率、降低流通成本、创新流通业态方面取得明显成效,作为流通设施集中载体、流通要素和流通产业组织中心、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聚集区域的功能作用得到巩固提升,初步成为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骨干流通走廊的核心组织枢纽、现代流通网络的重要空间载体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战略支撑。

展望2035年,流通支点城市系统布局更加完善,相关城市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,联系生产消费、扩大交易范围、推动分工深化、提高生产效率、促进财富创造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,成为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的坚实保障。

二、布局原则

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,统筹谋划布局。

(一)服务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能力强

在畅通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产供储销等环节上具有明显比较优势,是相关商品主要生产或进口地、加工或集散地、消费或出口地。

(二)跨域跨界辐射带动优势大

交通区位条件较为优越,商流、物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汇集,能够顺畅连接生产和消费,能够组织商品和资源要素跨区域、大规模流通。

(三)现代流通产业发展水平高

流通产业发展水平处于区域前列,流通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健全,流通设施完善,能够有效支撑商品和资源要素低成本、高效率流通。



根据城市资源禀赋、发展基础、比较优势、未来潜力等,确定102个城市为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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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建设要求

立足国家所需和城市所长,以点带面服务骨干流通走廊、现代流通网络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。

(一)全方位服务国家发展需要

服务所处骨干流通走廊,巩固扩大在相关商品产供储销中的比较优势,加强城市间、区域间产销衔接,提升流通组织能力。

(二)全方位拓展辐射带动功能

优化商贸、物流、交通等设施建设布局,推动跨区域产业分工深化,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,发挥流通促消费作用,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。

(三)全方位夯实流通发展基础

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,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发展,强化交通运输、金融、信用支撑,提高流通企业创新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。
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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